深圳拼多多美工包月
深圳拼多多美工包月
你的位置:深圳拼多多美工包月 > 金融财经 > 美工招聘 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进展:鲁花和金龙鱼发声,律师解析法律责任

美工招聘 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进展:鲁花和金龙鱼发声,律师解析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4-08-27 10:56    点击次数:82

美工招聘 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进展:鲁花和金龙鱼发声,律师解析法律责任

有关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备受关注。一些食用油企业也开始发声美工招聘。

鲁花集团7月9日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公司对包括运输环节在内的全链条进行严苛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使用公司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用于食用油运输业务。装油前对食用油专用罐车油罐内外壁进行彻底清洁干燥。装油后,对入厂食用油专用罐车进行逐车验车、查验铅封,油品取样检测,不合格的拒收处理。请大家放心购买、放心食用。

金龙鱼工作人员7月9日向媒体表示,工厂的食用油都是在自己工厂进行桶装之后再运输的,公司对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集团旗下各工厂都是遵守管理制度,不会使用别家的油罐车,食用油的运输工具必须按照《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油罐车风波在法律层面的责任界定也是大众所关心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于“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行为,相关人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追究行为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责任。

许浩表示,使用留有煤制油残留物的油罐车运输食用油的司机(承运人)、装货方、接收方、销售方,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根据《刑法》第144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美工招聘,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许浩认为,只要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主体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运输者、贮存者;主观方面是故意。显然,在“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事件中,在食用油中掺入了不能作为食品原料的煤制油,属于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运输者在煤制油卸完后并未清洗储存罐,就直接装上食用大豆油继续运输,全职美工主观上具有故意,因此可以追究运输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4.1的规定: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

许浩表示,关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显然是有相关规范标准的,在这一领域长期经营的出售方和购买方(包括运输方),都是应当知晓相关食品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知道运输食用油要保障罐体的清洁。如果其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就构成了司法解释所述的“明知”,那显然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除了刑事责任,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罐车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油”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应进行行政处罚。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栾立

揭书宜

相关阅读 一辆“食用油专用”罐车进入浙江一化工企业,海宁市监局回应

该公司是一家生产匀染剂、精炼剂等纺织助剂的企业,采购大豆油用于纺织助剂的生产。该运输车辆在装载大豆油进入公司时被拍摄发至网络。

昨天 18:53 “油罐车运输乱象”事件引发关注,金龙鱼、鲁花等多家食用油公司回应

长寿花在各个环节严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不存在此类问题。

昨天 16:44 “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如何根治?专家:建立有约束力的专车专用标准

“此次事件一出,关于尽快出台我国关于食用油运输专车专用强制性规定的呼吁也越来越多,希望我们对食品安全的法律保护更加具体、细致、可操作。”刘艳燕说。

昨天 13:09 食用油运输有法可依,为何还出现混装乱象?专家指出这一缺憾

专家认为,食用油领域的监管标准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完善

招聘美工 07-09 21:54 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 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

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美工招聘,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

07-09 19:10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我们联系的,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联系方式:451255985@qq.com,进行删除。